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
(1)至少有1名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3)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场所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
(4)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等仪器;
(5)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台帐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6)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鼓楼放射稳定性检测。
放射防护预评价客户应提供的资料: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2、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资料;
3、建设单位概况(电子版及纸质版);
4、设备清单;
5、机房的放射卫生防护设计方案(电子版或纸质版);
6、项目图纸:总体平面图、平面布置图;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复印件和审核备案书复印件;
8、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放射工作人员资料;
9、防护管理相关资料;
10、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客户情况而定。
放射诊疗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许可证内容
1、许可证名称:放射诊疗许可
2、办理部门:当地卫生健康会
3、办理窗口:当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二、法定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令第449号2005年9月14日发布)第八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令第46号,2006年1月24日发布) 第四条、第十四条
三、前置条件
1、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卫生机构;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的配套设施;
3、应当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及设备。